******改革局:
《关于一汽农安试车场自带负荷配置5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批复变更的请示》(农发改字〔2024〕1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4年5月31日,我委以吉发改审批〔2024〕110号文件批复了一汽农安试车场自带负荷配置5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代码为2404-220000-04-01-590853******有限公司长春第三热电分公司。
******有限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管理等相关事宜。为继续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你局申请,同意《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一汽农安试车场自带负荷配置5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4〕110号)批复文件中项目单位由“******有限公司长春第三热电分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
其余内容按照吉发改审批〔2024〕110号文件执行。
******改革局积极协调并配合项目法人单位完善各项手续办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并网投运;督促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