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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永润建材新型装配式构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12-341503-04-01-649641)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批复如下:
******有限公司现有生产场地约60亩,不新增占地。项目购置先进的三仓单独计量配料机、皮带输送机、卧式粉料储存仓、搅拌机、混凝土运输斗、生物质锅炉、布料机、全遥控布料机、预应力布料振捣一体机、码垛机、PC驱动线、通道式温控养护窑、脱模码垛一体机等生产设备,同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装配式生态框、装配式护坡砖500万块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居住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
(二)开挖地面产生的土石方尽可能回填利用,不能利用的土石方及时组织清运到建设部门指定的场所,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
(三)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做好项目区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四)项目运营期各工段产生的废气应按《报告表》中的规定进行处理。喂料仓上料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搅拌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管+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水泥筒仓呼吸(1#、2#)粉尘经集气管+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仓顶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粉煤灰筒仓呼吸粉尘经集气管+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各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及废气排放应满足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集气管+旋风除尘器+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燃烧废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处理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中小型规模排放标准后,由专用油烟通道引至屋顶排放。
(五)运营期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六)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厂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收集的粉尘、锅炉燃烧收集的烟尘、炉渣、沉淀池沉渣、残次品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妥善做好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等管理工作,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废含有抹布及
手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项目须采取主动预防、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对危废暂存间作重点防渗区,对原料库、生产车间等生产区域作一般防渗区,对办公区域作简单防渗区,防渗区建设必须满足报告表提出要求建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八)做到厂区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按相关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根据《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1月1日施行)中规定:“纳入实施范围的排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和现有排污单位需要新增排污权的,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前,应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有偿获取”,本项目建成后,在取得排污许可证之前,通过排污交易平台取得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排污总量指标。运营后,及时自行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对社会公开。
四、六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裕安区大队、二中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与管理工作。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复。
2024年7月29日
抄送:六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裕安区大队、二中队。
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29日印发